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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概况
机构职能 领导介绍 内设机构 直属单位
湖州市人事局(编委办)

    一、市人事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人事工作的宏观规划、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和协调服务;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各项改革;负责指导、协调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参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企业人事制度改革。 

    (二)综合管理全市国家公务员,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市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部门的人员实施管理,综合管理全市国家公务员的培训。 
 
    (三)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专业技术职称制度改革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的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推荐、选拔和表彰各类优秀科技人员;负责各类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和管理。 

    (四)负责培育、指导和管理人才市场,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流动、招聘工作;负责非师范类高校、中专毕业生就业的管理指导。 

    (五)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指导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参与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六)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及军转工作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制订军队转业干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承担全市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各类统计和综合分析。 

    (八)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的退管工作。负责党和国家有关退休人员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对各单位、各部门的退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 

    (九)负责全市引进国外人才智力工作。 

    (十)承担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具体日常工作。 

    (十一)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负责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惩诫与申诉、控告工作。归口管理人事争议仲裁。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也是市委、市政府主管机构编制工作的机构,挂靠市人事局。其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工作的政策和法规;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检察机关和人民团体、民主党派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二)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组织实施市级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级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协调市委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市委各部门之间、市政府各部门之间,市委各部门与市政府各部门之间及市级各部门与县(区)之间的职能分工。 
   
    (四)审核市委、市政府及部门管理机构,市政府派出机构,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县(区)党政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审核市区乡镇机关人员编制总额。 

    (五)审核市人大机关和市政协机关,市和城郊两级法院、检察院和市级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六)研究制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市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审批全市相当于副局(科)级事业单位机构设置。 

    (七)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负责市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八)指导并监督检查市县(区)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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