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动态 | 培训考试 | 业务专栏 | 党员之家 | 表格下载 | 业务问答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湖州市紧缺人才调查 
   
办 事 指 南
    湖州人才市场简介
    人才招聘办事指南
    人事代理办事指南
    毕业报到办事指南
    人才派遣办事指南
    人才流动办事指南
人事代理办事指南


一、人事档案托管
 (一)需提供材料
  1、原单位同意辞职(包括辞退、解除合同、除名等)证明;
  2、与现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一份或我市办理的《失业证》;
  3、本人身份证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二)具体程序
  1、委托单位或个人持相关材料,到人才中心开具《联系函》调档;
  2、档案转递到人才中心后,审查档案材料是否完整齐全(如不齐全,委托单位或个人应及时补交有关材料);
  3、人才中心与委托单位或个人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由委托单位或个人填写 《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调查表》一份,事业单位改制人员还应填写《事业单位改革分流人员挂靠登记表》一份;
  5、人才中心将相关信息录入人事代理信息库,发放《人事代理人员手册》;
  6、委托单位或个人按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缴纳档案管理费。
注:
  1、事业单位改制人员,应先到市就业管理局办理好失业登记手续;
  2、在委托代理期间,如个人情况发生变化,应于一周内书面通知我中心,办理变更手续。

二、人事档案转出
 (一)服务对象:档案委托人才中心人事代理人员
 (二)具体程序
  1、委托人员提交《人事代理人员手册》、当月户籍证明、接收单位《商调函》;
  2、结算档案管理费,收回《人事代理证》(若户口或党组织关系挂靠我中心,应先将户口或党组织关系迁出我中心);
  3、按国家有关规定转出档案。
注:接收单位必须为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

三、“四金”缴纳
 (一)服务对象:委托人才中心办理全套人事代理人员
 (二)具体程序
  1、正常缴费人员,由委托单位或个人持《人事代理人员手册》,到人才中心缴纳委托办理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及档案管理费用;
  2、首次参保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三张,近期彩色照片三张(参加医保人员还需提供九八医院体检表一份);
  3、续保人员需提供与原单位中断的《养老保险手册》一份(若是外省市转入,需提供《养老保险基金转移表》)。公积金转移人员,应提供原单位盖章的《公积金同城转移通知书》一份(一式四联)。
注:
  1、参加医保人员,必须按时足额在我中心缴纳养老保险;
  2、四金缴纳以当年7月至次年6月为一年度。跨年度补缴养老或医保人员,应先在我中心将当年应缴费用缴清后,借取《养老保险手册》至市社保办补缴跨年度费用。

四、退休手续办理
 (一)服务对象:在人才中心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用人员
 (二)具体程序
  1、委托单位或个人持《人事代理人员手册》、近期一寸彩色照片四张,本人身份证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一张,到人才中心填写《退休人员登记表》;
  2、 结算相关社会保险费用;
  3、次月退休人员材料集中汇总后,由人才中心将相关材料报送市社保处(办),进行养老退休审核;
  4、审核通过后,再将相关材料报送市劳动保障局退管科,办理医保退休审批;
  5、审批后,由人才中心通知委托单位或个人,结算档案管理费用(若医保有不足部分,应先到指定地点办理费用补缴),发放《退休证》及养老金存折。
注:代理人员须在到达退休时间的前一月,将相关资料交至我中心。

五、党组织关系挂靠
(一)服务对象:已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所服务的单位或单位所在地和居住所在地的社区无法接纳党组织关系的中共党员。
(二)具体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人才中心党总支提出挂靠申请;
  2、申请人持原单位(或学校)所在地组织部门开具组织介绍信至湖州市委组织部(市行政中心三号楼九楼)接转关系;
  3、申请人持湖州市委组织部组织介绍信至湖州市直机关党工委(市行政中心三号楼一楼)接转关系;
  4、申请人持市直机关党工委组织介绍信至市人才中心党总支报到;
  5、申请人填报《流动党员基本情况表》,领取党费证。

六、户口挂靠
(一)服务对象
  1、符合湖州市人才引进条件的外省市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2、符合湖州市人才引进条件的异地调入人员。
(二)需提供材料
  1、人事代理协议书;
  2、户口迁移材料:外省市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提供《户口迁移证》;异地调入人员提供当地派出所开出的《户口迁移证》及吴兴区公安局开具的《准予户口迁入证明》。
(三)具体办理程序
  1、人才中心工作人员审核挂靠人员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2、申请人填写完整的《户口挂靠申请表》;
  3、人才中心开具《同意落户函》;
  4、申请人持户口迁移材料、《同意落户函》、身份证原件到吴兴区公安局户籍窗口(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办理落户手续。
注:
  1、户口挂靠期间,申请人如工作单位变动,须及时到人才市场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2、人事代理协议终止,申请人需提前一个月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七、缴费及相关账号
  (一)人事代理费缴费帐户:
  湖州市预算外资金专户
  890015826708093001-200107
  湖州市中行营业部

  (二)事业养老金缴费帐户:
  湖州市经营者人才市场基金专户
  890015992808094001
  湖州市中行营业部

  (三)住房公积金缴费帐户:
  湖州市经营者人才市场基金专户
  890015992808094001
  湖州市中行营业部

  (四)企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金缴费帐户
  湖州市人才市场管理中心代征税费专户
  890031651808094001
  湖州市中行营业部



八、人事代理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人事代理部
   联系电话:0572-2021199
   单位地址:湖州市友谊新村6幢人才市场一楼大厅3、4号窗口


公务员管理处 - 工资福利处 - 编制处(编委办)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 职称评价中心
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和复制本站的任何招聘信息和文章,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人事代理:0572-2021199 人才招聘:0572-2655100 毕业生:0572-2059294 人才租赁:0572-2655105
地址:湖州市友谊新村6幢人才市场管理中心 邮编:313000 传真:0572-2021649 浙ICP备050046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