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毕业生报到办理
1、提供材料:
①人事档案(由学校负责转递)
②毕业证书原件
③《报到证》原件
④《户口迁移证》原件
⑤《就业协议书》一份
2、本中心向接收单位(主管部门)开具《就业介绍信》。
3、毕业生凭本中心开具的《就业介绍信》到接收单位(主管部门)报到工作。
4、毕业生凭《就业介绍信》复印件、《户口迁移证》、《户口本》到公安局户籍窗口落户。
注:①若工作单位发生变更(非原协议单位),需提供《解除协议证明》和与新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
②当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应在当年12月31日前,来本中心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二、毕业生改派办理
(一)外地毕业生改派到本市
1、提供材料:
①毕业证书原件
②原单位所在地政府人事部门“同意调整就业意见”
③《户口迁移证》原件
④本市接收单位意见
2、开具《调档联系函》。
3、档案到达本中心后,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本市接收毕业生改派到外地
1、提供材料:
①毕业证书原件
②《报到证》原件
③《户口迁移证》原件
④原《就业协议书》
⑤本市原接收单位《同意解除协议意见》
⑥外地新接收单位同意接收证明或《劳动合同》
2、本中心审核后,在原《报到证》上给出“调整就业意见”。
注:改派的时间期限为毕业后一年内。
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毕业生工作部
联系电话:0572-2059294
联系地址:湖州市友谊新村6幢人才市场一楼大厅1、2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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